
公告日期:2017-09-14
公告编号:2017-019
证券代码:831537 证券简称:莱恩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武汉莱恩输变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股权解除质押公告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2015年9月16日,本公司向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贷款800万元,用于短期流动资金周
转,公司实际控制人黎治国先生以其个人持有的公司股权
5,400,000股为公司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于2017年6月14
日出具了《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黎治国先生质押给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5,400,000股于2017年6月14日解除质押。由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规则的学习理解不够,造成公司对上述解除质押交易事项未及时披露,亦未告知主办券商。经主办券商督促,已经补发《股权解除质押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17-01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将加强对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自律管理能力,杜绝类似错误,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公司将严格依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的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编号:2017-019
公司对上述解除质押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的情形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武汉莱恩输变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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