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9-08
一、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武汉莱恩输变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恩股份”或“公司”)根据公司 2015年 5月 15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莱恩输变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其中本次定向发行股份 452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2260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主业相关的营运资金。二、部分募集资金使用变更情况
根据《股票发行方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主业相关的营运资金。
根据公司 2015年 5月 15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莱恩输变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其中本次定向发行股份 452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2260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主业相关的营运资金。
由于2015年5月19日公司向交通银行武汉滨湖支行的1,000万元贷款到期,用募集资金还贷支出9,746,921.70元。
2015年7月16日,公司从工行庙山开发区支行3202019329200050289账户向公司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江夏支行账户200648356010029转款160,045.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退回后,共计有35,000.00元被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江夏支行自动扣划用于偿还贷款。
公司购买厂房用募集资金开支7,615,729.57元。
所以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确认为偿还外部借款和购买厂房。
三、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履行程序情况说明
2016年9月6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部分募集资金按以上用途变更,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在日后的工作中加强规范管理意识, 按照全国中小股份
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时披露各类公告信息,杜绝此种情况再次发生。
四、备查文件目录
《武汉莱恩输变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武汉莱恩输变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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