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13
公告编号:2024-026
证券代码:831546 证券简称:美林数据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美林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一)回购用途及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资本回报率,增强投资者信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以实现维护公司市场形象、维护投资者利益的目的。
(二)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做市方式回购。
如回购期间涉及股票交易方式变更,将及时调整回购方式并按相关规定履行后续义务。
(三)回购价格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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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4.5 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四)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少于 10,000,000 元,不超过 20,000,000 元,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4,444,444 股(按回购价格上限 4.5 元/股计算)。
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如果触发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的数量或使用回购资金总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实施回购:
(1)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披露前 10 个交易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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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3、如回购方式变更为集合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回购实施预告,公告拟实施回购的时间区间,提示投资者关注回购机会。
4、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将加强对回购交易指令的管理,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合理发出回购交易指令,坚决避免发生“约定交易”、“变相定向回购”等违规情形。
二、 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进展公告类型:已回购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累计达到 1%
回购实施进度:截至 2024 年 9 月 12 日,已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
限的比例为 20.05%
截至 2024 年 9 月 12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做市转
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89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3%,占拟回购总数量
上限的 20.05%,最高成交价为 2.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42 元/股,已
支付的总金额为 2,221,710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 11.11%。
截至目前,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备查文件
公告编号:2024-026
《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交易记录》
美林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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