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31
公告编号:2024-041
证券代码:831546 证券简称:美林数据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美林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
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陕证监措施字〔2024〕64 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12 月 30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12 月 27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美林数据技术股份有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公司
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41
程宏亮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公司时任董事
人、董监高
刘强 董监高 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兼财务总监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1、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2、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24 年 2 月至 3 月,公司控股股东程宏亮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
金 1,922 万元,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未及时进行临时公告,亦未在 2024 年半年报中进行披露,直至 2024 年12 月 5 日才对上述资金占用事项进行了补充披露。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12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1 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一款、《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创新层挂牌公司中期报告》(证监会公告[2020]49 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告编号:2024-041
根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和《信披办法》第五条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长程宏亮、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刘强应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根据《管理办法》第七十条、《信披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决定对公司及程宏亮采取责令改正并对刘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针对上述违规行为,已告知相关责任主体,公司会引以为戒,
公告编号:2024-041
组织相关人员对相关政策和规定开展持续和深入学习,强化合法、合规意识,加强内部管理,合法合规经营。相关责任主体将严格按照江苏证监局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及时报送整改报告。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陕证监措施字〔2024〕64 号)
美林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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