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27
公告编号:2020-038
证券代码:831550 证券简称:成大生物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公司根据与推广商签订的狂苗冻干、狂苗水针及乙脑水针产品的推广合同的相关约定来支付对方产品推广费用。公司 2019 年对上述合同进行了重新检查,经自查,2016-2018 年度推广费的归属期间存在差错,应追溯调整相应年度的销售费用。经过重新计算,上述事项对公司 2016-2018 年度净利润的影响金额分别为:-13,286,299.22 元,-669,810.84 元和 13,956,110.06 元。
是否创新层公司:√是 □否
特别提示:挂牌公司因更正年报数据不会导致其不符合创新层标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0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企业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合理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按照《企业会
公告编号:2020-038
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
相关披露》、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挂牌公司信息
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三)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前
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
准确,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符合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没有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就该事项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的意见。
六、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企业会计政策等相关
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认为公司本次对前期
会计差错及相关事项的更正是合理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评估变更和差错改正》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审议此项议案的提议
程序、决策程序及表决过程合规、合法。通过对差错及相关事项的更正处理,提
高了公司会计报告质量,更正后的报告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
及财务状况。
七、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评估变更和差错改正》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 2016 年至 2018 年报表相关科目进行了追溯调整,本
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无影响,。
前期会计差错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8 年度
项目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影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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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3,175,806,611.78 - 3,175,806,61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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