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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4-03 16:35:03 股吧网页版
成大生物: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4-03



证券代码:831550 证券简称:成大生物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4 月 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4 月 2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李革监事会主席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经李革监事会主席说明,本次监事会临时会议紧急召开,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

创板上市条件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以下简称“《分拆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为公司的业务经营符合科创板定位和国家战略,公司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且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稳定的商业模式,市场认可度高,社会形象良好,具有较强成长性,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各项条件。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的批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提升公司自我发展能力,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分拆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发行上市”)。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 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 发行股票的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3. 发行数量:本次发行均为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不

超过 41,650,000 股(含 41,650,000 股,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10%)。

若安排超额配售,超额配售部分不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超额配售部分不超过 6,247,500 股(含 6,247,500 股)。最终发行数量及是否安排超额配售由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的条件及市场

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如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则拟发行的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4.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

5. 发行对象: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在上交所开设 A 股股东

账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法人投资者及其他组织机构(中国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6. 定价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7.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编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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