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03
公告编号:2020-051
证券代码:831550 证券简称:成大生物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对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意见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为:公司最近三年(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内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自愿、有偿、公平的商业原则,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意见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具备从事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公告编号:2020-051
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克坚、刘晓辉、陈克兢
2020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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