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03
公告编号:2020-052
证券代码:831550 证券简称:成大生物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公告编号:2020-052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有关承诺事项及约束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及采取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符合科创板定位和国家战略,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业务的长足发展;公司拟将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投资相关项目,有利于增强公司生产及研发能力,实现公司战略规划目标;公司股票在科创板上市后,将进一步规范公司运营,吸引优秀人才,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公司已经制定了股票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我们认为,上述方案和规划是在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及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做出的,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相关方案及安排已充分考虑了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符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有关承诺事项及约束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及采取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等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相关议案提交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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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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