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09
证券代码:831550 证券简称:成大生物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4 月 24 日 14 时。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0 年 4 月 23 日 15:00—2020 年 4 月 24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550 成大生物 2020 年 4 月 1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辽宁恒信(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以下简称“《分拆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为公
司的业务经营符合科创板定位和国家战略,公司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且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稳定的商业模式,市场认可度高,社会形象良好,具有较强成长性,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各项条件。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尚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的批准。(二)审议《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提升公司自我发展能力,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分拆规定》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发行上市”)。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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