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7-01
公告编号:206-022
证券代码:83155 证券简称:庆东农科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黑龙江省庆东阳光农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人员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6年6月30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耿晓艳、宋明泽、宋福强、平文祥为董事,任职期限自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本次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实际到会股东7人,持有公司股份41,50,00 股,占股份总数的96.0%,会议由宋清晖主持。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数415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二)被任免董监高人员情况
公告编号:206-022
该任命董事耿晓艳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
该任命董事宋明泽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
该任命董事宋福强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
该任命董事平文祥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
(三)任命/免职原因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需引进专家型人才,经与原董事兼总经理宋清椿及董事梁贵喜、张景顺、王晓雪友好协商,董事兼总经理宋清椿及董事梁贵喜、张景顺、王晓雪已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提名宋福强、平文祥、耿晓艳、宋明泽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二、上述人员任免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的影响
耿晓艳、宋福强、平文祥、宋明泽任职后,公司董事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人数。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本次任命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黑龙江省庆东阳光农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黑龙江省庆东阳光农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编号:206-022
黑龙江省庆东阳光农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30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