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11 18:11:21 股吧网页版
天乐橡塑: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天乐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1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张家港天乐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张家港天乐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乐橡塑”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天乐橡塑定向发行募集资金在2024年度的使用及存放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核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主办券商核查,张家港天乐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张家港天乐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并经2024年8月14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4年9月2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张家港天乐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4]2482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1,22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4.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20万元。

2024年9月30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 此 次 股 票 发 行 进 行 验 资 , 并 出 具 了 《 验 资 报 告 》
(XYZH/2024NJAA1B0199),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2024年11月5日,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规定制定了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该制度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7月30日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www.neeq.com.cn)披露(公告编号:2024-037)。

募集资金具体的存放和管理情况如下:

2024年10月8日,公司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监管做出了约定。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张家港天乐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张家港城中支行

账号:387670661013000221131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完毕,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

公司按照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5,002,000.00

加:公司开户存款 -

加:银行利息 994.28

减:手续费 303.60

募集资金可使用总额 5,002,690.68

二、募集资金已使用总额 5,002,690.68

其中:支付供应商货款 5,002,690.68

支付运费 -

其他日常支出 -

三、利息转出 -

四、募集资金账户结余金额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

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中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