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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0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天乐橡塑:股东会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8


证券代码:831555 证券简称:天乐橡塑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张家港天乐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与会董事与该议案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需回避表决情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张家港天乐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张家港天乐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合法,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张家港天乐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第四条规定的重大交易事项;

(十三)审议批准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第五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第六条规定的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十五)审议批准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第七条规定的关联交易;

(十六)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七)审议公司实施独立董事制度;

(十八)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九)审议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公司经股东会决议,或者经本章程、股东会授权由董事会决议,可以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具体执行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全国股转公司的规定。

除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或全国股转公司另有规定外,上述股东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第四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 除提供担保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0%以上,且超过1500万的。

成交金额,是指支付的交易金额和承担的债务及费用等。交易安排涉及未来可能支付或者收取对价的、未涉及具体金额或者根据设定条件确定金额的,以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

公司与同一交易方同时发生本条款所规定的同一类别且方向相反的交易时,应当按照其中单向金额计算;公司与同一类别且与标的相关的交易时,应当按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

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免于按照本条的规定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

公司与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或者上述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除另有规定或者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以外,免于按照本条的规定履行
股东会审议程序。

本条款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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