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关于山东文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关于山东文正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报字(2025)第 030103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山东文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正科技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及带有持
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兴华审字(2025)第 030495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1、如财务报表附注 十一、1 所述,山东财金科技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本期入资子公司山东仁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500.00 万元,持股 20.0001%。根据其投资协议的约定,其投资期限为三年,山东文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其控股股东陆爱荔、孟磊共同承担其回购义务,公司作为权益工具核算,未确认金融负债。
由于文正科技公司对上述回购义务未确认为金融负债,故我们对文正科技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
2、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2 所述,公司连续两年持续发生亏损,且主营业务收入连续两年低于 1,000.00 万元,截止报表日文正科技公司短期借款余额 2,001.7
万元,公司 2023 年-2024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58.60 万元、
1,119.47 万元,公司可能面临导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二、发表保留意见及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意见》第八条 “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的规定,我们认为上述“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1”符合审计准则应发表保留意见的规定,故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的规定,我们认为上述“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2”符合审计准则应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的规定,故出具了带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审计报告。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保留意见及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事项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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