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6
关于对山水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公司一部年报问询函【2025】第 015 号
山水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 山水环)董事会、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永信瑞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我部在挂牌公司 2024 年年报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应收款项及营业收入真实性
你公司 2023 年年报被深圳永信瑞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信瑞和所)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4 年年报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中兴华所《关于山水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及你公司 2024 年年报披露情况:
(1)ST 山水环应收新乡凤凰山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山旅游公司)18,858.45 万元,对其单项计提减值 18,858.45 万元;该项目 ST 山水环与凤凰山旅游公司签订的合同已完工结算验收金额为 20,600.00 万元,累计收款 1,741.55 万元,截至报表日未收款金额 18,858.45 万元;ST 山水环与供应商签订的分包合同确认的已完工工程量金额为 15,431.12 万元,截至财务报表日 ST 山水环已支付13,257.77 万元。中兴华所称获取项目相关资料后发现部分供应商成立时间与合同签订、付款支付存在异常等情况,无法就凤凰山旅游公
司项目的收入及成本结转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
(2)ST 山水环 2024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418.03 万元,主要为 ST
山水环 2024 年度收到新密前士郭遗址公园项目审计局确认文件核减收入 2,060.81 万元,该项目前期已取得业主方产值确认单确认收入,后因项目地自然灾害影响导致 2024 年 5 月公司取得的新密市审计局出具的最终结算价低于产值确认单,ST 山水环将其作为 2024 年度收入冲减;2024 年度,ST 山水环依据债权债务抵账协议,将驻马店项目前期价款结算开票金额与收入结转之间的差异金额结转收入899.46 万元。上述两个事项中兴华所未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追溯调整。
(3)ST 山水环期末应付账款余额 71,141.18 万元,中兴华所实
施函证程序及替代测试程序后,未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也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这些金额进行调整。同时,2024 年年报附注披露,ST山水环账龄超过 1 年的期末应付账款金额为 70,347.39 万元,占当期应付账款总额的 98.88%,其中重要应付账款 30,648.91 万元,占当期应付账款总额的 43.08%。
公开信息显示,凤凰山旅游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2 日成立,注册
资本 3,750 万元,参保人数 14 人,实际控制人为袁鸣阳,目前该公司因诉讼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同时,ST 山水环全资子公司河南山水抗逆抗旱苗木有限公司的监事胡生泉为凤凰山旅游公司的股东兼监事。
请你公司:
(1)列示凤凰山旅游公司项目相关供应商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注册地、成立时间、股权结构、与你公司建立业务关系的时间、结算模式、信用政策、与你公司业务合作情况、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说明你公司与凤凰山旅游公司项目客户、供应商相关合同签订时间,供应商结算条款执行情况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列示相关工程款支付去向及用途,说明是否存在变相转移公司资金的情况;
(2)结合凤凰山旅游公司项目应收账款回款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说明在应收账款大幅计提减值的情况下,前期收入确认是否审慎,是否涉及会计差错;公司及原实际控制人袁俊山与凤凰山旅游公司是否存在潜在关联方关系,是否存在通过业务虚增营业收入的情况;
(3)说明你公司近三年营业收入存在核减情形项目情况,包括合同约定金额、客户名称、最终收入确认金额及验收的具体情况;结合前期确认收入及成本的具体依据、收付款对象及金额,说明核减收入、成本涉及的业务活动是否真实发生,是否存在其他同类项目面临核减风险,前期收入确认是否审慎,是否涉及会计差错。
请中兴华所说明针对保留意见涉及事项所采取的主要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情况,并结合审计准则有关要求,说明保留意见相关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是否具有广泛性,出具保留意见的依据是否充分、恰当,是否存在以保留意见代替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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