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1-13
证券代码:831563 证券简称:高盛股份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高盛输变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通过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1 月 28 日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包含优先股股东,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563 高盛股份 2020 年 11 月
2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七) 会议地点
杭州富阳高泰路 191 号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在册股东无本次发行优先认购权安排的议案》
《公司章程》第十四条规定:“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购同次发行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公司股票的发行,现有股东无优先认购权。” 故此次公司发行股票,现有股东不具有优先认购权,公司不做优先认购安排。
(二)审议《关于浙江高盛输变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员工认定的议
案》
为稳定和鼓励对公司经营发展具有核心作用的员工,公司董事会提名蒋菊英为公司核心员工。
(三)审议《关于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公司拟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发行不超过 306万股(含),每股价格 3.66 元,预计募集资金不超过 1119.96 万元(含)。
(四)审议《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
案》
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包括本次股票发行的基本情况、认购情况和相关承诺等相关条款。该协议自双方签署并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同时取得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本次股票定
向发行无异议函后起生效。
(五)审议《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股转公司有关规定,挂牌公司发行股票的应当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六)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
相关事宜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1)授权董事会批准、签署与本次定向发行股票有关的各项协议、合同等重大文件;(2)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定向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3)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方案,办理聘请参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中介机构相关事宜;(4)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流通的具体事宜;(5)授权董事会办理其他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未尽事宜;(6)本次股票发行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授权之日起十二个月。
(七)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股票发行实施后,根据发行结果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份总额的相应条款。
(八)审议《关于拟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浙江高盛输变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制定。具体内容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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