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0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欧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四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
欧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伏电气”、“辅导对象”或“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欧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期辅导由国泰君安专门为欧伏电气组成的辅导小组牵头实施。本期辅导人员为李翔、夏姗薇、李丹、房琨、洪小河,其中李翔任辅导小组组长。上述辅导人员均为国泰君安正式员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拥有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除国泰君安外,参与本期辅导工作的中介机构还包括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康达律师”)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本辅导期间内,参与辅导的会计师事务所由辅导备案时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未发生变化。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辅导期内,国
泰君安主要采用了收集相关资料、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专题及案例分析会议等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
本辅导期内,国泰君安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针对性地实施了各项辅导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本辅导期内的各项工作任务,辅导对象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内部控制、财务规范性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取得了预期效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次辅导期间,辅导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按照已制定的辅导方案,对公司进行了相关辅导,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更为系统、深入地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和业务发展情况,全面收集整理公司内部控制、公司治理、财务、业务等方面资料,持续跟进公司规范运作、财务及业务发展情况;
2、帮助公司知悉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协助公司回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欧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反馈意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3、向公司传达资本市场的最新监管动态,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动态》的有关内容,向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介绍了近期审核的关注事项,督促公司及接受辅导人员认真学习最新监管政策,严格落实公司内控管理制度;
4、定期召集中介机构协调会,就重要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积极分析和商讨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形成相关解决方案,督促公司进行整改规范。
本辅导期内,国泰君安按步骤、有针对性地实施了各项辅导工作,督促辅导对象及被辅导人员建立和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增强法治观念和诚信意识。公司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方面取得了进一步的完善,辅导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阶段辅导期内,康达律师、致同会计师积极参与了辅导工作,配合国泰君安对辅导对象实施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针对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的内控不规范问题,本辅导期内辅导对象积极配合辅导小组工作,公司管理层与辅导小组保持密切沟通,探讨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机制。经过本阶段的辅导,辅导对象在公司治理、管理水平及财务规范性等方面得到进一步完善。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持续推进募投项目规划工作
辅导小组将结合公司自身未来发展规划及所处行业发展趋势,进一步与公司管理层就募投项目的选择、可行性分析、经济效益等问题进行探讨和论证,确保募投项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2、持续跟进公司 2024 年全年经营业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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