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欧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五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
欧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伏电气”、“辅导对象”或“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欧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期辅导由国泰君安专门为欧伏电气组成的辅导小组牵头实施。辅导小组成员为李翔、夏姗薇、李丹、房琨、洪小河,其中李翔任辅导小组组长。本次辅导期间,因个人工作变动,原辅导小组成员夏姗薇不再担任辅导小组成员,其工作交接已顺利完成,本次变更后,辅导小组成员为李翔、李丹、房琨、洪小河,其中李翔任辅导小组组长。
上述辅导人员均为国泰君安正式员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拥有从事投资银行业务的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除国泰君安外,参与本期辅导工作的中介机构还包括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康达律师”)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
本期辅导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本辅导期内,国泰
君安主要采用了收集相关资料、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专题及案例分析会议等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
本辅导期内,国泰君安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针对性地实施了各项辅导工作,较好地完成了本辅导期内的各项工作任务,辅导对象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内部控制、财务规范性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取得了预期效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次辅导期间,辅导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按照已制定的辅导方案,对公司进行了相关辅导,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向公司传达资本市场的最新监管动态,并结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2 号》《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3 号》《发行上市审核动态——创新性评价专刊》等业务规则进行尽职调查工作,对公司创新能力、主要业务的技术先进性、关联交易、经营业绩等重点事项进行核查。
2、结合函证等核查程序核查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并持续关注公司 2024 年经营业绩情况,落实公司各方面条件与规范性是否满足北交所相关标准;此外,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完成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确保年报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3、帮助公司知悉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4、定期召集中介机构协调会,就重要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积极分析和商讨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形成相关解决方案,督促公司进行整改规范。
本辅导期内,国泰君安按步骤、有针对性地实施了各项辅导工作,督促辅导对象及被辅导人员建立和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
增强法治观念和诚信意识。公司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方面取得了进一步的完善,辅导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阶段辅导期内,康达律师、致同会计师积极参与了辅导工作,配合国泰君安对辅导对象实施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针对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的内控不规范、信息披露等问题,本辅导期内辅导对象积极配合辅导小组工作,公司管理层与辅导小组保持密切沟通,探讨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和信息披露管理机制。经过本阶段的辅导,辅导对象在公司治理、管理水平、财务规范性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得到进一步完善。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持续推进募投项目规划工作
辅导小组将结合公司自身未来发展规划及所处行业发展趋势,进一步与公司管理层就募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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