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0-08
公告编号:2018-041
证券代码:831571 证券简称:大洋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常州大洋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议案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常州大洋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8-035),公司将于2018年10月18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0月15日。
二、临时提案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0月8日收到股东吴盛先生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常州大洋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函》,在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以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周仙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9月30日收到董事吴盛递交的辞职报告,吴盛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进行补选董事,并提名周仙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二)《关于提名高帆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8-041
监事会9月30日收到监事陈正递交的辞职报告,陈正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进行补选监事,提名高帆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三、董事会关于增加临时提案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止 2018年10 月8日,吴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737,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99%;公司董事会认为吴盛先生具备提交临时提案的资格,提案时间、提案内容及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调整后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事项
(一)《关于提名马刚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二)《关于提名周仙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三)《关于提名高帆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8-035)中列明的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
五、备查文件
(一)《关于提请常州大洋线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函》
(二)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常州大洋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常州大洋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公告编号:2018-041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大洋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