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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1-07 16:08:16 股吧网页版
汉博商业:关于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补充承诺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1-07



公告编号:2020-001

证券代码:831576 证券简称:汉博商业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汉博商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补充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北京汉博商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770405119T

承诺主体名称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股份回购)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有效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六个月内

承诺履行期限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六个月内

承诺结束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六个月期满日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北京汉博伟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朱友军

公告编号:2020-001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北京汉博伟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朱友军承诺于挂牌公司终止挂牌后,对回购相对人在承诺有效期内提出的回购请求,在承诺履行期限内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1、回购相对人:山东仁聚商贸有限公司、济南吉茂商贸有限公司、丁春花。

2、回购请求方式:回购相对人可在挂牌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同意终止股票挂牌函之日后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汉博商业提出股份回购申请。回购相对人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回购书面申请材料亲自送达或通过顺丰快递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将回购书面申请材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 fzcwangwei@hanbroad.cn。书面申请材料包括:(1)经回购相对人盖章/签字回购申请书原件(回购申请书应包含回购相对人的持股数量、回购相对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2)回购相对人取得挂牌公司股份的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快递邮寄地址如下: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2 号南银大厦 2201 室。联系人:王伟;联系电话:010-64109081,010-88893957;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 号 22 层 2201。

该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回购相对人,则视为该股东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承诺人将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如在回购有效期限内上述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仍处于限制交易状态的,承诺人或承诺人指定的第三方将在股份解除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后的 30 个自然日内执行回购事宜。

3、回购价格和数量:回购价格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为依据,且以公平合理的价格进行收购,具体价格及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回购数量以汉博商业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的数量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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