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0
公告编号:2020-011
证券代码:831584 证券简称:雷博司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上海雷博司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9 年度,我们作为上海雷博司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谨慎、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19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共出席 2 次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发生,并列席了公司 2 次股东大会。2019 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没有对公司 2019 年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提出异议。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客观标准对其是否必要、是否客观、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年度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涉及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告编号:2020-011
年度内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要求,对公司情况均作了认真审查,并就有关情况作了详尽调查及询问公司的相关人员。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信贷业务担保,主要是为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需要。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也无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具有良好的债务偿还能力,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三)银行借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自有产权厂房及土地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贷款款项按规定的用途使用。
(四)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情况
2019 年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股票转让行为和信息披露工作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划(试行)》的规定。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利润分配情况
结合公司 2019 年度经营业绩和今后的发展规划,公司全体股东同意不对2019 年度利润进行分配。
2019 年 10 月 17 日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根据已获 2019 年 8 月
31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19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代派现金红利,权益分派事宜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5,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次分配不实行送股,也不实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告编号:2020-011
我们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长远战略发展和实际情况,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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