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28
公告编号:2019-005
证券代码:831592 证券简称:北方嘉科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廊坊市北方嘉科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关于给予廊坊市北方嘉科印务股份有限公
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廊坊市北方嘉科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9年5月28日
生效日期:2019年5月24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廊坊市北方嘉科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金源道。
董丽丽,女,1964年12月出生,时任董事长。
何雅春,女,1973年2月出生,时任董事长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在2018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05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对于挂牌公司的违规行为,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1.5条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第6.2条、第6.3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做出如下决定:
(一)给予廊坊市北方嘉科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
档案;
(二)给予董丽丽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对何雅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违规处罚对公司经营无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违规处罚对公司财务方面无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按照《公司法》《业务规则》《信息披露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公告编号:2019-005
(二)整改情况
公司将于2019年6月30日前披露2018年度报告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文件1、股转系统发【2019】1153号;2、股转系统函【2019】1852号。
廊坊市北方嘉科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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