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02
公告编号:2021-030
证券代码:831603 证券简称:金润和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广东金润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收
到刑事判决书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金润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润和”)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中林、财务负责人彭江鸿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收到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苏 1111
刑初 22 号刑事判决书事宜,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刊登了《广东金润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现就上述公告补充如下内容:
1、被告人李中林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 2020 年 7 月 25 日被镇
江市公安局润州分局取保候审,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被逮捕;
2、被告人彭江鸿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被镇
江市公安局润州分局刑事拘留,2020 年 8 月 7 日被该分局取保候审,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被逮捕。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中林、财务负责人彭江鸿不服(2021)苏 1111 刑初 22 号刑事判决书的判决结果,将向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公司将根据案件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1-030
广东金润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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