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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6-15 17:49:20 股吧网页版
金润和:关于违规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补发)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6-15


公告编号:2021-045

证券代码:831603 证券简称:金润和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广东金润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违规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1、2019 年 7 月 9 日,广东金润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中林因经营需要向许康宁借款人民币 400 万元,公司为该笔借款出具中国工商银行广东东莞分行桥头支行支票人民币 400 万元作为质押担保。

2、2020 年 9 月 11 日,长沙银行江华支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
中 林 签 订 了 《 长 沙 银 行 人 民 币 借 款 合 同 》, 借 款 合 同 编 号
1031030200202009110003,并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向借款人李中林发放了个人经
营性贷款 350 万元,贷款到期日为 2021 年 9 月 14 日。

同日,长沙银行江华支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金洱电子设备有限公司签订《长沙银行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为 1031030200202009110003,约定湖南金洱电子设备有限公司为借款人李中林 350 万元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为湖南金洱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单独所有的一宗国有出让工业用地,抵押物面积39608.15 平方米、评估价值 701.06 万元。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李中林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其借款提供担保,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属于违规对外担保行为。

公告编号:2021-045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上述对外担保发生时未通知公司相关人员,亦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披露。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对外担保事项以补充履行审议决策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自然人适用

被担保人姓名:李中林

住所:东莞市桥头镇****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

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关联关系:李中林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时任湖南金洱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2019 年 7 月 9 日,李中林因经营需要向许康宁借款人民币 400 万元,公
司为该笔借款出具中国工商银行广东东莞分行桥头支行支票人民币 400 万元作为质押担保。

2、2020 年 9 月 11 日,长沙银行江华支行与李中林签订了《长沙银行人民
币借款合同》,并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向借款人李中林发放了个人经营性贷款 350
万元,贷款到期日为 2021 年 9 月 14 日。同日,长沙银行江华支行与公司全资子
公司湖南金洱电子设备有限公司签订《长沙银行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为1031030200202009110003,约定为借款人李中林 350 万元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本金、利息、利息损失、罚息、复息、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延迟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等。抵押物位于江

公告编号:2021-045

华瑶族自治县海联产业园鸿泰路北侧,抵押物为湖南金洱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单独所有的一宗国有出让工业用地,抵押物面积 39608.15 平方米、评估价值 701.06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李中林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多次无偿向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公司资金运营需要。

上述对外担保发生时未通知公司相关人员,亦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披露。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上述对外担保未履行董事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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