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7-15
公告编号:2021-059
证券代码:831603 证券简称:ST 金润和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广东金润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原财务负责人收到终审刑事判决
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2021)苏 11 刑终 85 号
收到日期:2021 年 7 月 15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7 月 14 日
作出主体: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主要内容
(一)判决内容:
一、维持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2021)苏 1111 刑初 22 号刑事判
决书第一项、第四项。
二、撤销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2021)苏 1111 刑初 22 号刑事判
决书第二项、第三项。
三、上诉人李中林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四、上诉人彭江鸿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二上诉人的缓刑考验期限,从本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告编号:2021-059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十五条,第二百零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四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三款,第六十八条,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终审判决将对公司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中
林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有利于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正常进行。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原公司财务负责人彭江鸿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将有利于公司财务工作的交接与开展。
四、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1)苏 11 刑终 85 号。
广东金润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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