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09
公告编号:2024-036
证券代码:831606 证券简称:方硕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山东方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山东方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上述会议审议了《山东方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山东方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山东方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等有关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6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书面审议意见如下:
1、本次《山东方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山东方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6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有效结合在一起,能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均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任职、领取报酬并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书,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参与对象条件,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与对象的范围,作为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公告编号:2024-036
法、有效。
4、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山东方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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