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2-25
公告编号:2016-001
证券代码:831610 证券简称:中成新星 主办券商:信达证券
中成新星油田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2中成债”展期回购及存在违约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成新星油田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3年3月22日发行了“中成新星油田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12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以下简称 “12中成债”),发行总额为人民币陆仟万元整,发行期限为36个月(自2013年3月22日至2016年3月21日),附第24个月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12中成债持有人于2015年3月22日行使了4000万份额的回售选择权。因资金不足,公司仅回购了2340万份额,剩余1660万份额无法如期履行回购义务。就此,公司与12中成债持有人进行了协商,并分别于2015年3月11日、2015年3月23日、2015年6月8日签订展期协议将剩余1660万份额的回购期限推迟至2015年7月15日。自2015年7月15日至今,公司与12中成债持有人一直就展期回购事宜进行协商,但双方尚未达成新的协议。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尚未完成上述1660万份额的12中成债回购,其余未行使回购选择权的2000万份额的12中成债也即将于2016年3月21日到期,合计共有3660万份额的12中成债存在到期不能支付
公告编号:2016-001
的违约风险。
中成新星油田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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