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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3-21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中成新星:关于“12中成债”未按期足额兑付本息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3-21

公告编号:2016-007

证券代码:831610 证券简称:中成新星 主办券商:信达证券

中成新星油田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2中成债”未按期足额兑付本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成新星油田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债券简称:12中成债;债券代码:125089.SH)于2016年3月21日到期。截至目前,公司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偿债资金,“12中成债”不能按期足额偿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中成新星油田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2、证券简称及代码:12中成债(代码:125089.SH)。

3、发行人:中成新星油田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总额:6,000万元人民币。

5、发行期限:本次发行的私募债券期限为36个月(附第24个月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2013年3月22日至2015年3月21日,票面利率为9.5%; 2015年3月22日至2016年3月21日,票面利率调整为 公告编号:2016-007

10%。

7、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上证债备字【2012】80号文件接受备案。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债券。

9、计息期限:自2013年3月22日至2016年3月21日止。

10、付息日:2013年9月22日、2014年3月22日、2014年9月22日、2015年3月22日、2015年9月22日、2016年3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6年3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2、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2013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 本期债券未能按期足额兑付的原因

由于国际石油油价下跌,公司石油相关业务出现了较大下滑,客户回款亦较为困难,致使公司现金流紧张,未能按期足额兑付本期债券。

三、 后续处置安排

对于本期债券未能按期足额兑付,公司目前正通过各种途径努力筹措偿债资金,主要是加大客户结算回款力度,充实公司现金流,以期完成“12中成债”本息兑付,尽最大可能保障投资者利益。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

公告编号:2016-007

等法律法规及《中成新星油田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并将保持与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密切沟通,并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相关情况。

股票暂停转让期间,公司将根据所了解到的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成新星油田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 03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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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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