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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合富新材: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5


公告编号:2025-022

证券代码:831614 证券简称: 合富新材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上海合富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
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 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 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告编号:2025-022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 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股东会分别 规定,经股东会股东会分别作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
增加资本…… 加资本……

章程中关于“股东大会”的内容
全部修改为“股东会”

第二十七条 公司不接受本公 第二十七条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司的股票作为质权的标的。

第五十八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 第五十八条 公司召开股东
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 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
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 者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
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 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出提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
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 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
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 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
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 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
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 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会补
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 充通知,将临时提案的内容通
通知,将临时提案的内容通 知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
知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 股东会审议。

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

公告编号:2025-022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 在发出股东会通知后,不得修
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 改股东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
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 或增加新的提案。

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 股东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
案。 本章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提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 案,股东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合本章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提 出决议。
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
作出决议。

第一百二十条 代表 1/10 以上 第一百二十条 代表 1/10 以上
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 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监事会或者董事长认为必要 监事会提议召开或者董事长认时,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 为必要时,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 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
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 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
会议。 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五十八条公司将于每一 第一百五十八条公司将于每一
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 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
内完成年度报告的编制及披露 内完成年度报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于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 工作;于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
年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完成 年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完成
中期报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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