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公告编号:2026-008
证券代码:831614 证券简称:合富新材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上海合富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
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合富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富新材”)委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
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上海合富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对上述非标准审计的意见审计报告及专项说明所涉及事项也出具专项说明,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1.保留意见
(1)关联方资金占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799.78 万元,其中上海统
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余额 538.77 万元,占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67.36%,涉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如附注十二、4 所述,合富新材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了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但我们无法实施有效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消除我们对该资金的实际用途的疑虑,无法预估对财务报表造成重大错报风险的影响。
(2)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
公告编号:2026-008
2025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6,124.34 万元,其中:①应
收上海正通淇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37.44 万元,该公司注册地均系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与合富新材注册办公地点相近。2024年度至2025年度期间,公司均未收到上海正通淇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回款。②应收上海合添金属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333.11 万元,应收上海丹素金属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294.15 万元。上海合添金属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法人袁野任上海丹素金属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该 2 家公司互为关联方。且应收账款三年以上账龄部分共 296.48 万元占 47.27%。2024 年度至 2025 年度期间,合富新材累计收到上海合添金属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回款 20.00 万元,未收到上海丹素金属装饰材料有
限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 3 家客户应收账
款余额合计 964.70 万元,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5.75%,公司已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61.59 万元。
以上客户应收账款余额重大且非终端客户,我们核查了相关的业务资料并实施了函证和访谈的审计程序,仍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该部分款项的可回收性,无法判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2.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公司截止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亏损人民币 58,791,468.97 元,流动负债
合计金额超过流动资产合计金额人民币 54,530,025.83 元。公司已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说明及公司将采取的改善措施
1.董事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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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报告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主要原因是公司存在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及其子公司合并报表近三年连续亏损,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针对上述非标审计报告保留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提升盈利能力,公司将采取以下改善措施:
1.为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公司第一时间向上海统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核实并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要求其提供明确的还款计划,并根据资金占用金额。天数按同期 LPR 计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统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及利息。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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