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9-30
关于西安博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主办券商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二〇二一年九月
关于西安博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收到贵司下发的《关于西安博达软件股份有限公
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我公司作为西安博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博达软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推荐挂牌的主办券商,会同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本着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反馈意见所提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分析讨论和说明。现将有关问题的核查情况和意见做出如下回复,请贵司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简称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释义章节内容一致)
一、公司特殊问题
1、关于公司房产。根据公司披露,公司在西安半导体产业园的三处房产存在尾款未支付、未取得房产证、土地性质和规划用途为工业与实际用途不符、当前存在纠纷等情况,公司对于房屋使用权尾款争议可能引发的违约金事项计提88.87 万元预计负债。
请公司:(1)补充披露上述房产的具体用途、使用情况和房屋使用权转让价款定价依据;(2)结合相关合同条款,补充披露投资尾款未支付的原因,公司与电子信息集团是否存在其他利益纠纷或诉讼以影响尾款支付,纠纷解决进展,预计负债的计提依据和计算过程,说明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审慎、合理、充分;(3)补充披露上述房产实际用途及规划用途不一致原因,是否存在潜在纠纷、整体规划拆除、诉讼或仲裁、被行政处罚等风险,是否影响公司持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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