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26 17:30:21 股吧网页版
云建筑: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6


湖南宝信云建筑综合服务平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为进一步扩大业务范围,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高公司市场影响力,拟与湖南百建新能源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湖南百建宝能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其
中公司认缴出资 510 万,持股比例 51%;湖南百建新能源有限公司出资 490 万,
持股比例 49%。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重大资产重组》1.2 设立子公司或向子公司增资:挂牌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系新设控股子公司,因此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并表决
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涉及需要回避表决事项,董事长何祖发和董事吴小辉回避表决,本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设立新公司需要经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具体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投资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八)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湖南百建新能源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市雨花区砂子塘街道韶山中路 419 号凯宾商业广场 2432

注册地址:长沙市雨花区砂子塘街道韶山中路 419 号凯宾商业广场 2432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主营业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法定代表人:吴小辉

控股股东:湖南山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何祖发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何祖发控制的公司,董事吴小辉任法定代表人并间接持股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情况
(一)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湖南百建宝能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湘江新区麓谷街道麓龙路 199 号麓谷商务中心 A 栋 1302 号
主营业务:新能源生产和销售

各投资人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出资额或投资 出资比例或持股

投资人名称 出资方式 实缴金额
金额 比例

湖南宝信云建
筑综合服务平

现金 510 万元 51% -
台股份有限公

湖南百建新能

现金 490 万元 49% -
源有限公司
(二) 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资产□股权□其他具体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主要业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四、定价情况

由于新设公司,双方按照 1 元/出资份额的价格进行出资。

五、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湖南百建新能源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湖南百建宝能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其中公司以货币出资 510 万,持股 51%;湖南百建新能源有限公司出资490 万,持股 49%。协议同时对新公司管理形式及关联交易决策权限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公司作为新三板基础层公众公司,始终致力于拓展业务领域,提升核心竞争力。鉴于风电和光伏等新能源行业的广阔发展前景及巨大市场潜力,本公司决定与其他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一家投资子公司,专注于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