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831620 证券简称:云建筑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湖南宝信云建筑综合服务平台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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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宝信云建筑综合服务平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活动,保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维护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的基本原则,决策权限和程序,规定 了关联交易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是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处理关联交 易活动的行为准则。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司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与关联方就关联交易事项签订内容明确、具体且具有可行性的书面协议;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除特殊情况外,关联股东均应对与其有关的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四)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回避,应按本制度规定程序参与表决,但必须单独出具声明;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评估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第四条 公司关联方与公司签署涉及关联交易的协议,应当采取以下回避措施:
1. 任何人只能代表一方签署协议;
2. 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公司的决定;
3.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该关联交易与董事个人利益有关或董事个人在关联企业任职或拥有控股权,相关的董事或当事人可以参与该关联事项的审议讨论并提出自己的意见,但不得参与对该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
4. 公司股东会就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不得参加表决。
5. 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采取的其他回避措施。
第五条 有关关联交易决策的会议记录、决议文件作为公司档案保存。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六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方。公司应当建
立并及时更新关联方名单,确保关联方名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七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三)由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
第八条 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是指: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关联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条第(一)、(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第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自然人,视同为公司的关联方。
(一) 因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具有第七条或者第八条规定
情形之一的;
(二)过去 12 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七条或者第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第十条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关系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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