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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8 16:20:22 股吧网页版
云建筑: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831620 证券简称:云建筑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湖南宝信云建筑综合服务平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湖南宝信云建筑综合服务平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湖南宝信云建筑综合服务平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相关人员,以及重大资产重组交易
对方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主办券商等。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机构和人员在处理涉及对公司股价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或事件的信息披露、保密等事务时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能保证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相应声明并说明理由。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秘书作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投资者关系管理、股东资料管理等工作。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应当列席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空缺期间,公司应当指定1名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代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职责,并在3个月内确定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人选。公司指定代行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职责。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本规则和相关规则披露的信息,应当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以下简称“规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公司在其他媒体披露信息的时间不得早于在规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时间。

第五条 公司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应当遵循公平信息披露原则,避免选择性披露。公司不得利用自愿性信息披露从事操纵市场、内幕交易或者其他违法行为,不得与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要求披露的信息相冲突,不得误导投资者。

公司应当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避免选择性披露,不得利用自愿披露信息不当影响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价格。自愿披露具有一定预测性质信息的,应当明确预测的依据,并提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由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导致《信息披露规则》和相关规则规定的某些信息确实不便披露的,公司可以不予披露,但应当在相关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说明未按照规定进行披露的原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为需要披露的,公司应当披露。

第六条 公司编制信息披露文件,并将信息披露文件及备查文件送达主办券
商。拟披露信息经主办券商事前审查后,由主办券商上传至规定信息披露平台,全国股转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司应当与主办券商约定预留合理的审查时间。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存在错误、遗漏或者误导的,或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事项的,公司应进行更正或补充。

主办券商应当指导和督促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现拟披露或已披露信息存在任何错误、遗漏或者误导的,或者发现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事项的,主办券商应当要求公司进行更正或补充。公司如需更正、补充信息披露文件的,应当履行相应程序。

第三章 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披露标准

第七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
告。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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