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7
公告编号:2023-045
证券代码:831621 证券简称:中镁控股 主办券商:中天国富证券
辽宁中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2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 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
〔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5 号”),其中就“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
及“亏损合同的判断”作出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其中就“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 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以及“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
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作出规定,自 2022 年 12 月 13
公告编号:2023-045
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 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地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 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该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 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 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本次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 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 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公告编号:2023-045
六、备查文件目录
辽宁中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辽宁中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辽宁中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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