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20
公告编号:2023-056
证券代码:831621 证券简称:中镁控股 主办券商:中天国富证券
辽宁中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行
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3 年 6 月 19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6 月 15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辽宁中镁控股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公司
付常浩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3-056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9 日补充披露了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订股
份回购协议相关公告。根据公告,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7 日启动第四次股票
发行,于 2019 年 4 月 9 日完成股票发行,发行对象为营口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有限公司和浙江天堂硅谷贞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江
天堂硅谷)。在股票发行期间,相关方签订三份协议,分别是:2018 年 12 月 20
日付常浩、付艳华、付长辉、付长武与浙江天堂硅谷及中镁控股签订的《关于
辽宁中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补充协议(一)》,2018 年 12 月 20 日浙江
天堂硅谷与付常浩签订的《关于中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补充协议(二)》, 2019 年 1 月浙江天堂硅谷与付常浩签订的《关于中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投 资补充协议(三)》。公司未对上述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96 号,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和《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3 号—定向发行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证监会公告[2013]52 号)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时任董事长付常浩未按照《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忠实、勤勉 地履行职责,保证公司及时披露信息,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辽宁监管局对公司及付常浩采取出 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3-056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高度重视此次事件,认真吸取教训,并加强学习相关 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合规意识、风险意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制度,保证 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保证投资者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2 号
辽宁中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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