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7-06
中天国富证券
关于辽宁中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天国富证券作为辽宁中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处罚处理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是
罚行政监管措施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9 日补充披露了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订股
份回购协议相关公告。公告中披露,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7 日启动第四次股
票发行,于 2019 年 4 月 9 日完成股票发行,发行对象为营口创业投资引导基
金有限公司和浙江天堂硅谷贞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 江天堂硅谷”)。在股票发行期间,相关方签订三份协议,分别是:2018 年 12 月 20 日付常浩、付艳华、付长辉、付长武与浙江天堂硅谷及中镁控股签订的
《关于辽宁中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补充协议(一)》,2018 年 12 月 20 日
浙江天堂硅谷与付常浩签订的《关于中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补充协议 (二)》,2019 年 1 月浙江天堂硅谷与付常浩签订的《关于中镁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的投资补充协议(三)》。公司未对上述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于上述事项(一),公司的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96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和《非上市公众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定向发行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证
监会公告〔2013〕52 号)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时任董事长付常浩未 按照《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公司及 时披露信息、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决定采取对 公司及付常浩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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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将持续跟进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2 号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023 年 7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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