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7
证券代码:831622 证券简称:攀特电陶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苏州攀特电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9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 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以及财政部于 2014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 2017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和《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财政部 2019 年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颁布了更新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财会[2017]8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依据文件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依据文件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变更。
上述变更均系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所有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1、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会计政策变
更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2、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会计政策变
更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体监事一致通过。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发生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发生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2018 年 6 月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同时废止;财政部于 2019年 9 月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 号)同时废止。根据财会[2019]6 号和财会[2019]16 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修订:
资产负债表,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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