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7
证券代码:831622 证券简称:攀特电陶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苏州攀特电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三十九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第三十九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 …….
(十二)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 (十二)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事项; 事项;
(十三)审议批准本章程四十条规定的担保 (十三)审议批准公司存在下列情形的对外
和关联交易事项; 财务资助:(1)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的资产
(十四)审议批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十五) 负债率超过 70%;(2)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3)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 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章程规
项。 定的其他情形。
挂牌公司不得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等关联方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
对外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的,挂牌公司不得对同一对象继续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追加财务资助。
(十四)审议除《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另有规定外,公司发生的交易(除提供担保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情形:(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总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的。
上述所称“交易”包括以下事项:
1、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或者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的投资等);
3、提供财务资助;
4、租入或租出资产;
5、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6、赠予或受赠资产
7、债券或债务重组;
8、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9、签订许可协议;
10、放弃权利;
11、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
交易。
上述成交金额,是指支付的交易金额和承担
的债务及费用等。交易安排涉及未来可能支
付或者收取对价的、未涉及具体金额或者根
据设定条件确定金额的,预计最高金额为成
交金额。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
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
资助等,免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批准本章程四十条规定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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