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公告编号:2025-012
证券代码:831625 证券简称:蓝天精化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邢台蓝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银行贷款及接受关联担保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及接受担保情况概述
考虑公司未来发展战略需要,补充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
①2024 年 11 月 25 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任县支行
签订任县 2024-额借-蓝天 110 号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480 万元,期限自 2024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5 日。②2024 年 11 月 25 日,崔朝英、孙建
英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任县支行签订任县 2024-自然人额借本金最高保证-蓝天 110 号保证合同,为上述 480 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
期限自 2024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8 年 11 月 25 日止。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银行贷款及接受关联担保》议案;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无需股东大会审批批准。
表决情况:公司董事 5 人,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 3 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告编号:2025-012
三、申请贷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贷款及担保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用于补充公司及 子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及股东的权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一、 备查文件目录
(一)邢台蓝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邢台蓝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邢台蓝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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