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0
证券代码:831631 证券简称:北邮国安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北邮国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1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意 6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表
决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北京北邮国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北邮国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
交易,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公司
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遵守。
第三条 公司的资产属于公司所有。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
方通过关联交易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第二章 关联交易的构成与关联方
第四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转移或可能转移资
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销售商品;
(二)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三)提供或接受劳务;
(四)代理;
(五)租赁;
(六)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
(七)担保;
(八)管理方面的合同;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许可协议;
(十一)赠与;
(十二)债务重组;
(十三)非货币性交易;
(十四)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十五)放弃权利;
(十六)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份转让公司认为应当属于关联交易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关联交易分为日常性关联交易和偶发性关联交易。日常性关联交易
指公司和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托或者受托销售,投资(含共同投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财务资助(公司接受的)等的交易行为。
除了日常性关联交易之外的为偶发性关联交易。
第六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具有以下
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
(三)本办法第七条所规定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与公司具有关联关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七条 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是指: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条第(一)、(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
1. 配偶;
2.父母;
3.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
4. 兄弟姐妹及其配偶;
5.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与公司具有关联关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八条 因与公司或公司关联法人签署协议或做出安排,在协议或安排生效
后,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符合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及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具有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视为公司潜在关联人。
第三章 关联交易的原则
第九条 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符合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及公平、公开和公允原则;
(二) 关联方如享有公司股东会表决权,除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特殊情形外,应当回避表决;
(三) 与关联方有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表决时,应当回避;
(四) 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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