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31633 证券简称:那然生命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那然生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需提请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那然生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确保公司股东会依法规范地召开,提高
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科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那然生命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条
款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章程》第四十六条
规定的职权。
上述股东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
使。
第三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五)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六)对关联方或者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七)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由董事会负责召集。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规定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情形的,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
之二时;
(二)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
东书面请求时;
(四)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或者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条 董事会应当在本规则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会。董
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
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
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六条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应当以书而形式
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
收到提议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当征得监事会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者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未作出反馈的,视为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七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
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
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十日内
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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