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关于盛世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国府专审字(2025)第 01010027 号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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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说明 1-4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南街9号院5 号楼华瑞大
厦九层邮编 100016
电话+861064790905
关于盛世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国府专审字(2025)第 01010027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盛世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股份”)2024 年度
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5 年 04 月 27 日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
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国府审字(2025)第 01010142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一)保留意见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2 所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 11,008,354.38 元,我们对应
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发函后未回函及无法执行其他替代程序的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 8,305,712.84 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比例为 75.45%,对未回函及无法函证的应收账款我们无法实施满意的替代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验证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准确性。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盛世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所述所述,盛世股份 2023 年度净利润为-19,590,698.06 元,2024 年度净利润为-10,324,096.79 元、净资产为-18,671,066.94 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为-2,200,844.85 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盛世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保留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一)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
如上述“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我们无法就这些事项涉
及的 2024 年 12 月 31 日盛世股份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等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因此,我们无法采用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应收款项的真实性。
(二)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理由
如上述“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内容”部分所述,盛世
股份 2023 年度净利润为-19,590,698.06 元,2024 年度净利润为-10,324,096.79 元、
净资产为-18,671,066.94 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00,844.85 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盛世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依据
以2024年度审定报表的合并营业收入的5%计算上述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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