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公告编号:2026-027
证券代码:831634 证券简称:ST 盛世股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盛世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盛世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ST 盛世股”)委托,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国府审字(2026)第 01010256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1 所述,盛世股份 2025 年度存在将部分库存现金收支
业务通过个人银行账户办理的情况,即部分现金收入直接存入个人账户后未及时
缴存公司账户,部分现金支出直接从个人账户对外支付。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通过个人账户收入 3,193,876.68 元人民币,支出 3,199,753.00 元人民币。由于个人账户资金流向不透明,我们无法实施函证、检查原始凭证及其他
替代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来核实相关库存现金收支的准确金额、发生期间及其与公司经营业务的关联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2 所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 11,539,027.57 元,我们对
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发函后未回函及无法执行其他替代程序的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 9,932,282.26 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比例为 86.08%,对未回函及无法函证的应收账款我们无法实施满意的替代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验证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准确性。
我们无法确认上述相关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告编号:2026-027
监事会对报告无法表示意见进行了核查,认为:
1、该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公司监事会对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公司董事会针对此出具的专项说明均无异议。
2、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加快推进相关工作,解决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盛世创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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