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0
河南金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中国·郑州
2025 年 9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河南金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他有关规定,由河南金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10100712635637B。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河南金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郑州市文化路东东风路北 1 号楼科技市场数
码港 16 楼 1605 室。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能力和业务需要,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可变更公司住所。
公司住所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的住所为准。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9,930,000 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是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法定
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确认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依法登记。
第八条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公司职工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设立工
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
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财
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网络中原,互联九州。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
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劳务派遣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5G 通信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停车场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能力和业务需要,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可变更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公司的股份,可以是普通股票;经过股东会作出决议,并经过相关批准(如需),公司也可以发行其他种类的股份。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
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如已经批准可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
易场所挂牌公开转让,则在挂牌前须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集中存管;尚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集中存管前,由公司向股东出具持股证明(股票),持股证明(股票)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公司盖章方为有效。公司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集中存管后,公司出具的持股证明(股票)全部统一作废,不再作为持股证明。
第十八条 在公司发行新股时,批准发行新股的股东会股权登记
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除非该次股东会明确作出优先认购的安排。
第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
和出资时间等情况见下表:
序 发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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