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18
公告编号:2019-006
证券代码:831637 证券简称:银朵兰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新疆银朵兰维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修订,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①《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②《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③《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④《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以下统称“解释第9-12号”);⑤《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相关解读)。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
公告编号:2019-006
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无需回避表决。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1、解释第9-12号
本公司按照解释第9-12号有关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折旧和摊销方法以及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关联方认定及披露的规定对相关的会计政策进行了调整。对于权益法下有关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了调整。对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折旧和摊销方法以及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关联方认定及披露,本公司采
公告编号:2019-006
用未来适用法,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采用解释第9-12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财务报表列报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8]15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及相关解读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比较财务报表的列报进行了调整。
①2017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资产负债表项目 调整前 调整数(增加 /减少-) 调整后
应收票据 21,084,800.66 -21,084,800.66 -
应收账款 21,380,193.67 -21,380,193.67 -
应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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