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7
公告编号:2025-009
证券代码:831638 证券简称:天物生态 主办券商:中邮证券
新疆天物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会议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疆天物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11 日 10:30 分。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公告编号:2025-009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1638 天物生态 2025 年 4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净水路 70 号新疆天物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实施霍城县秸秆高值化利用产业园建设项目的议案》
公司计划在新疆伊犁州霍城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镇)实施霍城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 EOD 项目之子项目--霍城县秸秆高值化利用产业园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为提高项目推进效率,保证相关业务办理的及时性,申请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负责在项目投资金额不超过 21,430.18 万元限额内签署与项目租赁、运营相关的协议等工作,不再上报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本年度内额度超过上述限额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公司实施项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等方式,具体实施方式将在后续实施过程中结合项目建设情况进一步确定,实际实施运营过程中,如存在涉及信息披露的情形,公司将及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公告。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公告编号:2025-009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4、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5、办理登记手续可采取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 年 4 月 11 日 10:30 分
(三)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净水路 70 号新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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