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6
公告编号:2025-011
证券代码:831638 证券简称:天物生态 主办券商:中邮证券
新疆天物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1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净水路 70 号新疆天物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会议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疆天物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3,101,0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1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公告编号:2025-011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副总经理、技术总监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实施霍城县秸秆高值化利用产业园建设项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计划在新疆伊犁州霍城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镇)实施霍城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 EOD 项目之子项目--霍城县秸秆高值化利用产业园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为提高项目推进效率,保证相关业务办理的及时性,申请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负责在项目投资金额不超过 21,430.18 万元限额内签署与项目租赁、运营相关的协议等工作,不再上报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本年度内额度超过上述限额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公司实施项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等方式,具体实施方式将在后续实施过程中结合项目建设情况进一步确定,实际实施运营过程中,如存在涉及信息披露的情形,公司将及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43,101,06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签字确认的《新疆天物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编号:2025-011
新疆天物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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