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公告编号:2025-025
证券代码:831638 证券简称:天物生态 主办券商:中邮证券
新疆天物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4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新疆天物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2023 年8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2023 年11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2024 年1 月1 日起开始执行。
2024 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公司自该会计准则解释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地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
公告编号:2025-025
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2.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公告编号:2025-025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新疆天物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新疆天物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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