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证券代码:831638 证券简称:天物生态 主办券商:中邮证券
新疆天物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9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高新区)净水路 70 号新疆天物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5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朱琳因个人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基于公司生产经营与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总
经理提名付昌莉女士、郭志国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计划转让全资子公司--新疆建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建辉”)100%股权。
为便于公司办理上述股权转让相关事宜,现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聘请第三方审计、评估机构,选择并确定受让方等事宜,在股份转让金额不低于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值前提下签署股权转让相关文件。
本次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承接新疆科技厅重点研发专项并提供配套经费的议案》1.议案内容:
2022 年度新疆科技厅重点研发专项《新疆农林废弃物热解多联产技术的链式攻关》由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新疆理化所”)牵头、新疆农业科学院粮食作物研究所(以下简称“新疆粮作所”)、新疆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与农业节水研究所(以下简称 “新疆土肥所”)、新疆中泰创新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创研院”)合作申报,申请并获批新疆科
技厅资助项目经费 750 万元,其中中泰创研院承担子课题 4“农林废弃物热解多联产场景下的关键技术研究”获批项目资助资金 330 万元,企业自筹资金 1500万元作为该项目的配套经费。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新科规 [2024]2 号)规定,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研究决定,终止新疆理化所单位推荐并牵头承担的自治区重点研发任务专项项目“新疆农林废弃物热解多联产技术的链式攻关”(项目编号:2022B02013)课题 4“农林废弃物热解多联产场景下的关键技术研究”,科技厅拨付的科研经费 165 万元,除专项审计已支出的金额外,剩余经费 142.9294 万元已原路退回新疆理化所。
新疆理化所经考察筛选,拟推荐公司承担原课题 4“农林废弃物热解多联产场景下的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完成中泰创研院之前和科技厅签订的任务书中的
各项指标,并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参加科技厅组织的专家评审,评审结果修改后
立项。
如果立项成功,科技厅批复的科研资金 307.9294 万元将由新疆理化所分批拨付给公司,公司对应配套 1500 万元自筹资金用于项目的研究。
公司拟在霍城实施的秸秆三素分离制糖、糠醛、腐殖酸项目中,有一条固体颗粒肥生产线,主要设备包括生物质热解炉设备、生物秸秆预处理系统及附属工
程建设、业务费合计约 1300 万元左右,包含了课题 4 任务指标“建成年处理 1
万吨农林废弃物预处理和热解多联产技术集成示范装置”。通过这一年多的准备,公司也已完成任务书中要求的“申报 5 项专利、授权 2 项”的相关任务指标,各位董事之前提出的建议和异议,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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