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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天物生态:发展战略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831638 证券简称:天物生态 主办券商:中邮证券
新疆天物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战略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新疆天物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战略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稿)

第一章 名词解释、目标与适用范围

第一条 本管理办法中,除非上下文进行特殊说明,下列名词均按照本章
提供的解释进行理解。

(1)总公司:系指“新疆天物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集团:系指总公司及其所有分公司、事业部和控股子公司(包括
直接控股子公司与间接控股子公司),在本制度中,“子公司”均指控
股子公司。

(3)下属机构:系指子公司、总公司或子公司的分公司、总公司或子
公司的事业部等。

(4)适用法规:系指:(a)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或地方性法规、规
章、条例、规则、守则、命令,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政策,以及任何其
他的规则、标准或规范等;(b) 条约、公约、议定书及其他具有跨国
法律效力的公告等;(c) 证券交易所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所

发布并不时修订的规则;(d) 政府部门的命令、判决、强制令或裁决
等。

(5)发展战略:系指集团在对现实状况和未来趋势进行综合分析和科
学预测的基础上,制定并实施的长远发展目标与战略规划。
第二条 发展战略包括“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及根据需要补充制订并与
之配套的“未来二至三年发展计划”,上述两方面的规划与计划均适用
于总公司及所有下属机构。

第二章 组织体系与职责

第三条 发展战略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层管理。与发展战略相关的重大
事项需提交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进行研究,并由董事会或股东会
审议表决。与发展战略相关的具体事项原则上由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审议决定。
第四条 总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是发展战略管理的决策机构,在发展战略
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

(1)审批发展战略管理制度;

(2)审批发展战略规划,及其调整方案;

(3)决定发展战略的相关重大事项。
第五条 总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是发展战略的咨询、建议和审核
机构,在发展战略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

(1)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发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对公司重大战略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对公司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4)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5)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跟踪检查;

(6)总公司董事会授权的与发展战略管理相关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总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下属机构参与发展战略管理,组织落实战略
实施工作。

第三章 发展战略的规划内容、审批与调整

第七条 发展战略规划中的“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制定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的指导思想,包括但不限于:战略定位、 愿景、使命、核心价值观等;
(2)制定中长期发展战略的依据:包括内、外部环境分析,分析机会和 威胁,识别优势和劣势等;
(3)设定中长期发展经营目标,并对上述目标进行分解,以及实现上述 目标的关键举措。
第八条 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可根据实际需要,基于“中长期发展战
略规划”补充制订“未来二至三年发展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制定未来二至三年发展计划的依据:包括经济、市场与行业环境分 析,集团当前业务发展状况分析等;
(2)设定未来二至三年发展目标,以及上述目标与当前业务经营实际的 关系;
(3)实现上述目标的关键举措,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规划、投融资规划、 研发规划、人力资源规划等。
第九条 发展战略的编制与审批应当按照以下流程执行:
(1)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向总公司总经理提出集团发展战略规划编 制要求,总公司总经理根据上述要求责成总公司董事会秘书牵头编制集团 发展战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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